8月4日,郑州交警九支队对近日部分车辆的闯禁行行为进行曝光,希望驾驶员朋友们引以为戒,守法依规、文明出行。
(相关资料图)
案例一
2023年8月1日11时17分,一辆车牌为豫AD****5的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紫荆山南路-大学南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刘某某认识到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二
2023年8月1日11时39分,一辆车牌为豫A2***5的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紫荆山南路-大学南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任某某认识到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三
2023年8月1日11时42分,一辆车牌为豫BK***5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紫荆山南路-大学南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王某某认识到驾驶轻型仓栅式货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四
2023年8月1日11时53分,一辆车牌为豫A8***U的轻型自卸货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紫荆山南路-大学南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辛某某认识到驾驶轻型自卸货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五
2023年8月1日12时3分,一辆车牌为豫AD****3的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紫荆山南路-大学南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贺某认识到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六
2023年8月2日15时7分,一辆车牌为豫AD****5的轻型厢式货车沿京广快速路行驶至京广快速路(金水路-绕城高速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王某认识到驾驶轻型厢式货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七
2023年8月2日15时29分,一辆车牌为豫HK***2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嵩山南路-郑登快速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和某某认识到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案例八
2023年8月2日15时49分,一辆车牌为豫DA***7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南四环快速路行驶至南四环高架(郑登快速路-航海西路)时,被民警查获。经批评教育,驾驶员薛某某认识到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上高架是违法的,诚恳接受处罚。民警依法对其违反禁令指示的违法行为,处以100元罚款,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(正观新闻·郑州晚报记者 汪永森 通讯员 沙鹏睿 杨启 文/图)